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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圩新区 人才公寓项目
江苏连云港
招标公告
工程建筑
发布时间: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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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圩新区 人才公寓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徐圩新区 人才公寓项目已经徐圩新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徐圩新区人才公寓二期室外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徐圩新区云湖西路西、徐圩大道北、规划11号路南

 

2.工程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5.1442公顷。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BD-004 徐圩新区人才公寓二期室外配套工程 人才公寓二期室外配套 12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徐圩新区人才公寓二期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人才公寓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连发改投发[2013]20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圩新区人才公寓二期室外配套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纵六路北、港前二路西地块及纵路北、规划11号路东地块;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5.1442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89385平方米;
2.1.3招标控制价:******.34元 ;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2月10日(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2.1.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人才公寓二期室外配套,包括车道雨棚、围墙、排水、消防、暖通、电力、道路、热交换站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
b.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c.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且应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d.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苏建建管[2013]572号”;
e.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 年 11月 15 日至 2018 年 11 月1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11月 29日09时00分。
5.2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6.1营业执照(副本);
6.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6.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5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
6.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开标时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参与,包括开标、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
6.7投标人承诺书;
6.8省外企业资质核验书(外省企业需提供);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除外;以上材料原件(除网上下载的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 其他
7.1法定代表人面谈
7.1.1本工程 是 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苏建招【2010】333文),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本工程法定代表人面谈允许采用视频承诺(光盘或U盘形式递交)。
7.1.2本次招标安排一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面谈时间为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的任意一天,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人处,与招标人面谈(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并现场签署有关承诺文件(招标人提供)。面谈地点为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徐圩新区管委会大楼)B座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原因无法面谈的,也可采用视频承诺:将法定代表人就面谈内容所作的宣读、承诺过程录音录像,刻录光盘或U盘,后由投标单位委托相关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将刻录的光盘或U盘、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连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承诺于开标前提交至招标人处。
7.1.4在开标时,招标人将面谈的情况予以公布、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的格式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对应附件。
7.2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下午5点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 评标方法
   8.1评标入围方法:
评标入围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方法二、方法三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入围方式: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8.2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
(1)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特别提醒:
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和投标单位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因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脑无光驱,建议提供U盘),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备用介质文件以能成功导入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备用介质文件U盘(建议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此时一并递交,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特别说明:未按规定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开标时工作人员按唱标顺序依次用各投标人 CA锁对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非投标人原因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U盘(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jstf文件)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人未提供备用介质U盘或投标人备用介质U盘内文件导入不成功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作无效标处理。
5、开标时必须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
6、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7、电子标书制作: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 
刘书丹 ******

国泰新点 黄桂松 ******
朱家旺 ******
张海南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B座4楼地址:连云港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5室                          
邮编:222000                               邮编:222065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李工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日期:2018  年 11月15 日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19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19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徐圩新区综合会馆302室 地 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5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刘兵 联 系 人: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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